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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4-26 10:42
来源:本站
本刊讯 记者在4月25日4月25日,宝鸡市委、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召开的学习宣传《慈善法》暨2016年宝鸡市慈善“一日捐”活动动员会上获悉,宝鸡慈善会系统掀起学习贯彻《慈善法》高潮。
动员会上,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市慈善总会会长杨瑞乾介绍了全市慈善会系统学习贯彻《慈善法》的有关情况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之后,市慈善总会于11月20日召开了县区慈善协会会长座谈会,提出了掌握法律精神,适应法律实施需要认真思考的五个问题。
今年3月1日,在三届三次理事年会上,市慈善总会在今年《工作要点》中,向机关干部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及会员明确提出认真学习宣传《慈善法》的要求。
3月16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之后,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引安、市长惠进才对市慈善总会去年工作总结、今年工作要点做了重要批示。
宝鸡市委书记钱引安为宝鸡慈善工作批示:“慈善既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承,更是功德无量的崇高事业。近年来,市慈善总会坚持公益至上、以人为本的理念,秉承安老抚孤、济贫解困的宗旨,广泛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慈善资源募集活动,扎实推进慈善助学、助医、助残、帮困、扶贫等十大类慈善救助项目,工作成效明显,社会效果良好,受到了各界好评。慈心仁德融真情,善举济困献大爱。希望市慈善总会以《慈善法》颁布实施为契机,大胆探索创新,弘扬慈善文化,进一步抓好善款募捐、慈善救助、志愿服务等工作,不断开创我市慈善工作新局面,让慈善之光温暖陈仓大地,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、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、走在建设“三个陕西”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”
宝鸡市市长惠进才为宝鸡慈善工作批示:“宝鸡市慈善总会工作令人称道、声声有色。幸福宝鸡建设慈善公益不可缺,慈善功德不可没。市政府将一如既往支持慈善总会工作。祝不断取得新的工作业绩,祝同志们家庭幸福安康!”
市委副书记、市政协主席陈光明、副市长景耀平对市慈善总会结合今年的慈善活动开展《慈善法》学习贯彻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3月31日,总会下发了(2016)9号《关于认真学习贯彻《慈善法》的通知》对全市慈善会系统学习宣传《慈善法》和市上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做了具体安排,要求县区协会、直属分会和志愿者组织认真学法,增强慈善活动的法治理念,广泛宣传、营造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。自觉清理与法不符的规章制度和传统做法,做好九月一日《慈善法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。扎实推进今年的各项慈善活动,争取依法治善开局之年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开创新局面。
4月12日,市总会会长杨瑞乾亲自主持召开会长办公会,为总会机关干部介绍了《慈善法》出台的有关情况过程,阐述了《慈善法》的重要意义。他说:《慈善法》是一个根本大法,我们慈善人要深刻领会《慈善法》的重要意义,以《慈善法》颁布实施为契机,以落实市上领导批示精神为动力,大胆探索创新,不断开创我市慈善工作新局面,让慈善之光温暖陈仓大地,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,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,走在建设“三个陕西”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目前,各级慈善组织掀起了宣传《慈善法》的热潮;县区慈善协会联合宣传、司法、新闻单位等部门,举办各种座谈会、宣讲会、文艺演出,广泛宣传《慈善法》。
市直各慈善志愿者分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《慈善法》、普及《慈善法》,以提高全社会慈善意识。
市心理咨询分会、市医疗志愿分会、市废旧衣物回收志愿者服务队等结合自身专长和分会业务优势,与省市志愿服务先进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一道,就近开展 “慈善助学进社区”、“慈善医疗项目进社区”、“废旧衣物一张,节俭行善献爱心”、“少年儿童素质训练营”等多种慈善文化宣传、慈善志愿服务活动,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慈善氛围。
市县区各基层慈善组织都在认真对照《慈善法》,认真梳理慈善会组织中的各项章程、规章制度,对照检查,及时修订、充实,为9月1日《慈善法》正式实施,积极从思想上、行动上依法开展慈善工作,紧锣密鼓的准备着。
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慈善事业,2013年11月4日,市委、市政府下发了《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》的8号文件,成为西部地区党委政府最早出台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。《文件》确定每年5月为 “慈善活动月”,对是否参积极参与慈善活动作为文明单位评选、复查,单位法人代表和个人参选各级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作为条件之一。受到省上级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赞誉。凡是慈善总会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慈善活动,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任都积极参与,发挥了引领时尚的标杆作用,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发展。宝鸡市领导重视支持慈善工作的经验受到省上领导的赞誉、有关媒体的宣传和关注。2014年9月,宝鸡市慈善总会荣获“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(组织)奖”。(王长安)
市领导陈光明参加“关爱贫困母亲和智障儿童”项目
副市长景耀平参加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
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大力支持慈善事业
市慈善总会荣获中华慈善总会颁发的“第二届中华慈善”突出贡献(组织)奖“
(图中为宝鸡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李海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