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5-28 09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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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03年6月,历时5届23年,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,在市民政局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并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(法定代表人:杨颢峰)、公开募捐资格、公益性捐赠税前抵扣资格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,是四星级党支部、5A级社会组织。第五届理事会现有106个会员单位,188名个人会员,97名理事,33名常务理事。总会设会长1人,副会长5人,秘书长1人;设立了监事会,监事会主席1名,监事2名。市慈善总会现有工作人员15人,其中专职工作人员5名,建立了社会保险缴纳账户。内设办公室、网络募集部、志愿服务组联部、项目部四个机构,成立了市慈善总会工会,工作机构健全,管理规范。
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。市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,始终坚持“安老抚孤 扶弱济困”的慈善宗旨,以人民为中心,以爱心为动力,着力拓展募集渠道,精心实施救助项目,扩大慈善文化宣传,发挥志愿者作用,聚焦扶弱济困,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、助力乡村振兴、促进共同富裕。23年来,累计募集善款善物7.27亿元,实施慈善扶贫帮困项目支出善款善物6.85亿元,惠及和救助困难群众322.5万人次。多次获省、市表彰奖励,先后荣获中华慈善总会“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(组织)奖”、中华慈善总会“首届中华慈善数字公益节幸福家园专场”榜样单位。获省民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第三届“三秦慈善奖”,省慈善协会“三秦善星”组织奖、三秦善星(项目)奖、“省慈善协会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”、“网络慈善工作先进单位”,市委、市政府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”、市政府社会组织先进单位和慈善工作先进单位、市级社会组织“领头雁”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组织部、市民政局首届“宝鸡慈善工作先进团体”,“西建大病慈善救助项目”获省民政厅全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,助力抗洪救灾被省民政厅通报表扬为优秀案例。